發布日期:2016-05-11 15:22:00瀏覽量:6078次
蘇建協(2016)第23號
各省轄市建筑(行)業協會、會員單位:
按照國家關于綠色發展理念和節能減排要求和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加強我省工程建設過程中的綠色施工管理,推進我省建筑業的協調、健康、可持續發展,形成一批以綠色施工為先導的、具有輻射帶動作用的綠色施工(示范)工程,并與中國建筑業協會開展綠色施工示范工程評選活動接軌,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綠色施工導則》、《建筑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準》等文件要求,應廣大會員單位呼聲,根據省協會六屆七次會長辦公會和五次常務理事會決議,決定從2016年起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江蘇省建筑業綠色施工評價工作。為做好相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和范圍
(一)申報條件:符合基本建設程序。
(二)申報范圍:我省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工程建設規模達到以下要求:
1、公共建筑: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層數10層及以上單體工程;總建筑面積50000平方米及以上群體建筑;
2、住宅建筑: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及以上單體住宅工程;總建筑面積50000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區或組團;
3、工業建筑: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單體跨度24米及以上單體工程,或總投資8000萬元及以上的建設項目。
二、申報(請)程序
綠色施工評價工作分為創建申報和驗收申請兩個階段。
(一)創建申報。是指在工程開工后10日內,由總承包企業自愿申報填寫《江蘇省綠色施工工程申報表》(附表1)及有關資料,經工程所在地省轄市建筑(行)業協會推薦,報省建筑行業協會初審并公示。
綠色施工工程的申報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實行聯合承包的工程,并簽訂了聯合承包合同的,聯合承包單位可以聯合申報。
(二)驗收申請。是指經省建筑行業協會批準公示的申報項目竣工后,由總承包企業填寫《江蘇省綠色施工工程應用驗收申請表》(附表2),工程所在地省轄市建筑(行)業協會依據過程檢查和評價情況向省協會提出推薦意見,由省協會會同各市協會組織專家驗收。
三、申報(請)資料
(一)創建申報須提交以下資料:
1、《江蘇省綠色施工工程創建申報表》及申報表中詳實內容;
2、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中綠色施工章節內容材料(綠色施工目標要明確,內容應涵蓋“四節一環?!币螅?br /> 3、綠色施工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實施目標管理的措施。
(二)驗收申請須提交以下資料:
1、《江蘇省綠色施工工程應用驗收申請表》;
2、總結報告。報告應反映工程建設周期內完成的綠色施工內容,包括工程概況,工程綠色施工特點,施工管理,環境保護措施,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措施,節水與水資源利用措施,節能與能源利用措施,節地與施工用地措施,發展綠色施工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與新工藝,建筑工業化應用情況,綜合效益分析等內容(總結報告3000字以內);
3、根據綠色施工要求進行圖紙會審、深化設計和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中綠色施工內容進行施工、技術交底的實施記錄;
4、對照《建筑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準》中“四節一環?!眱热葜邢嚓P條目,建立的環境保護評價、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評價、節水與水資源利用評價、節能與能源利用評價、節地與土地資源保護評價五冊資料內容。(五冊內容要對照《建筑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準》中控制項、一般項、優選項內容,將施工中實際發生的條目列入每冊內容中,并根據內容附相關文字表述、文件和材料復印件、圖片等,影像內容放入多媒體綠色施工成果匯報光盤中);
5、多媒體綠色施工成果匯報影像資料(10分鐘以內,附解說詞)。
6、施工企業聯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對照《建筑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準》開展自評的相關表格,包括綠色施工要素評價表、綠色施工批次評價匯總表。工程所在地省轄市建筑(行)業協會在過程控制中形成的階段性評價材料,包括綠色施工階段評價匯總表、單位工程綠色施工評價匯總表(所有評價表編號應按時間順序的流水號排列)。
四、申報(請)時間
1、創建申報:從2016年起,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受理申報一次。
2、驗收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后10個工作日內,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受理申報一次。
五、聯系人及電話
聯 系 人:李 波、趙鐵松
聯系電話:025~86633539
江蘇省建筑行業協會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