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8-03-08 10:34:33瀏覽量:4775次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銀監會辦公廳日前下發《關于批復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方案的通知》,北京、杭州、蘭州等29個重點城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目標任務將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
據介紹,2017年6月,住房城鄉建設部、銀監會兩部門要求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十三五”時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不少于1個重點城市,樹立地區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引領標桿;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直接作為重點城市進行建設。同時明確,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申報重點城市(原則上為地級及以上城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銀監會根據各地上報情況,按照有關要求審核確定并公布重點城市名單。
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銀監會兩部門按照相關要求,組織對有關地區報送的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方案進行了審核,確定了29個重點城市名單及目標任務。
根據兩部門要求,29個重點城市要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目標任務,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平均節能比例不低于15%,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不低于40%;要完成公共建筑節能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確定各類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額,開展基于限額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
29個重點城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銀監會派出機構要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溝通協作,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與產融合作機制,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重點研究推動合同能源管理未來收益權質押的融資服務。
有關地區要因地制宜開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加大對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經濟適用技術的創新和應用力度,探索形成本地區具備推廣價值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技術產品體系。同時,各有關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相關要求,組織開展公共建筑能源審計和節能量核定工作,加強節能改造項目的日常監管和效果評估。同時,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宣傳公共建筑節能工作,積極完善公眾參與制度,不斷擴大政策影響,為全面開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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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銀監會辦公廳關于批復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
提升重點城市建設方案的通知
建辦科[2017]72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局、委)、銀監局: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銀監會辦公廳關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科函[2017]409號)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銀監會組織對有關地區報送的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方案(以下簡稱重點城市建設方案)進行了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重點城市建設方案提出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目標任務(詳見附件)。重點城市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目標任務,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平均節能比例不低于15%,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不低于40%;要完成公共建筑節能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確定各類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額,開展基于限額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
二、原則同意重點城市建設方案中提出的地方支持政策、投融資方案和保障措施。重點城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銀監會派出機構要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溝通協作,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與產融合作機制,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重點研究推動合同能源管理未來收益權質押的融資服務。
三、原則同意重點城市建設方案中提出的實施計劃、技術路線。有關地區要因地制宜開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加大對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經濟適用技術的創新和應用,探索形成本地區具備推廣價值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技術產品體系。
四、各有關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共建筑能源審計導則>的通知》(建辦科〔2016〕65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節能量核定導則>的通知》(建辦科函[2017]510號)要求,組織開展公共建筑能源審計和節能量核定工作,加強節能改造項目的日常監管和效果評估。
五、各有關地區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宣傳公共建筑節能工作,積極完善公眾參與制度,不斷擴大政策影響,為全面開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