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城鎮體系規劃(2015-2030年)》經國務院同意,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復。批復原則同意《規劃》對城鎮化水平、城鎮人口和建設用地規模的指導性意見。作為江蘇省本級“多規合一”的空間規劃,《規劃》實現全省城鎮、交通、生態保護、重大基礎設施的空間一張圖,是指導全省城鎮化空間布局的法定依據。
根據《規劃》,至2030年,江蘇城鎮化水平將達80%左右,城鎮人口約7200萬,城鄉建設用地總量有效控制。提高城鎮建設用地利用效率,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合理布局,保護耕地。同時,全省共將形成2個特大城市、15個大城市、12個中等城市、28個小城市和540個鎮的城市等級規模體系。2個特大城市將是南京和蘇州;15個大城市是無錫、常州、徐州、南通、連云港、淮安、鹽城、揚州、鎮江、泰州、宿遷、江陰、昆山、常熟和張家港。
《規劃》提出,要重視小城鎮規劃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分類指導培育一批區位條件優越、經濟基礎好、發展潛力大的省級重點中心鎮;建設一批工商業強鎮、文化旅游名鎮和生態宜居城鎮;優化鎮村布局,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地區的綜合治理,大力推進村莊環境整治,增強鄉村特色,建設美麗鄉村。此外,《規劃》還要求,要促進重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在城鄉和區域間共享共建、銜接協調;加快村莊道路規劃建設,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等。